转发:09-11级本科生2012-2013年度学费、住宿费缴费通知
[发布日期:2012-06-15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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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09、10、11级本科生2012-2013年度学费、住宿费缴费须知:
1. 交费方式:银行扣款
2. 交费金额:参照去年学费、住宿费标准
3. 交费时间:
4.其他注意事项:
①学费、住宿费可在当地或北京的银行网点存入,不必来财务处交费,缴费收据开学后到各院办公室领取。
②贷款的同学,如果同时贷学费、住宿费的不必将钱存入卡内;如果贷款仅为学费的只需将住宿费存入银行卡内。
③在宿教科签订退宿协议的同学,请暑假前将退宿协议交至财务处,我们将根据协议只扣取学费。
④开学两周内财务处不采用刷卡和现金方式收取老生学费,老生缴费一律通过银行扣款。
计划财务处